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它对应于基础电信业务,其主要特征是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并将面临相应处罚。也就是说,凡是从事网络电话运营的公司都必须办理这个证件,如果没有,则属于非正规品牌,企业或是用户在挑选网络电话公司时,完全可以以此作为辨别网络电话公司正规与否的依据。
公司想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能力;
4、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相关技术人员:包括申请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的经营者应具备标准机房至少一个数字机架和20M带宽的电路,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和客服人员各不少于4名;申请经营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的经营者应具备至少20M带宽电路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和客服人员各不少于4名;申请经营呼叫中心业务的经营者设置坐席应不少于10个,业务人员应不少于20名等。
6、近三年内,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没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申请经营许可时提交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