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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平台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时间:2018-11-30 点击:2896次

    此前,平台对于内容的审核均遵循《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由平台组织审核员进行审核。在影视方面,从去年7月开始实施了“双备案”制度,既影片在上线之前需要通过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两步,其中平台自审需要5个工作日,广电审核需要20个工作日。(详细备案流程请点击)


    而平台要求的《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不仅是短视频制作需要的,也是拍影视剧离不开的一个证。如何进行办理?我们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注意事项等流程放在了下文。

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受理机构:

    传媒机构管理司、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

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办公场地证明;

  (六)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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