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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硬性要求及条件?

时间:2018-09-28 点击:1981次

  在合法合规拍摄影视剧的前提下必须有一个许可证,哪就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入行之前要申请,入行之后每年要进行审核,本文针对初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从业者,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注意事项等诉诸如下:


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受理机构:


传媒机构管理司、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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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办公场地证明;


(六)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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